24 September 2009

身分證不夠紅,商人申請公民權被拒

舊式永久居留證(紅色身分證)。


(吉隆坡23日訊)紅色身分證不夠“紅”,被拒申請公民權?!
馬青公民權總協調周連瓊日前接獲一宗“離奇”的投訴,霹靂州國民登記局官員指申請者的身分證不夠“紅”,暫不能申請公民權,令持有永久居留證的申請者感到莫名其妙。

不願透露身分的事主董先生(74歲,退休商人)申訴,他為申請公民權事宜奔波20多年,如今看到馬青著手協助處理公民權申請而重燃希望,並向馬青求助。

他透露,最近一次申請是1993年但無回音,他在前年及去年寫信詢問申請進展,也沒有回復。

“在馬青協助查證后發現,當局並沒有我的資料,電腦資料只能追溯至2000年。由于面對技術問題,我必須再度提出申請。”

他說,在準備所有文件並填好表格后,他前往太平國民登記局提出申請,卻被指示前往位于怡保的州國民登記局總部遞交申請。不過,官員卻以其紅色身份證不夠“紅”,而拒絕其申請文件。

“官員說身分證不夠‘紅’不能申請,那我持有的紅色身分證(永久居留證)是什么?是否代表我連永久居民都不是?”

周連瓊助理董嘉欣指出,在向國家登記局查證后,有關當局回應,該局于2008年推出新款的紅色身分證,稱為MyPR,是全紅色的證件。

“官員解釋,手持永久居留證者必須更換MyPR,才能提出公民權申請。申請MyPR耗時3個月至1年不等,舊款的紅色身分證在晶片旁有4個呈四方形的小紅格,而新款的則是全紅色。”
周连琼(左)与董嘉欣展示投诉者持有的永久居留证。

沒講原因.指南模糊
官員被抨欠專業

馬青公民權總協調周連瓊抨擊霹靂州國民登記局官員,工作態度有怠慢之嫌,申請公民權指南又模糊,為申請者帶來困擾。

他說,在接到相關投訴時感到匪夷所思,尤其是涉及官員沒有向申請者講解為何要更換MyPR,才可申請公民權,只是以身分證不夠“紅”帶過,有欠專業。

“在申請必備文件清單上,沒有註明須使用MyPR,申請指南模糊,使申請者處處碰壁。”

他強調,投訴者所持的永久居留證(紅色身分證)有編號,這代表持有人的身分資料。

“當局不應以顏色全紅與否,而否定相關申請,要更新全紅色身分證才能申請公民權,是多此一舉,因永久居留證由政府所頒發。”

他不滿地指出,以董氏個案為例,他已70多歲,申請公民權數十年都碰壁。政府要他再等一年半載才接受其申請,豈不是浪費其時間?”

他聲明,馬青十分重視此事,並認為問題不應重演。

周連瓊促請國民登記局正視此事,讓申請者在等待MyPR時,同步申請公民權,並讓申請者在此期間面試。待申請人取得MyPR后,再附上新的紅色身分證,當局才批准。

“那么可省略等待一年的時間,以及取得MyPR后等待公民權審核所耗時間。”

他補充,基于當局在2000年電腦化,凡在人手操作方式期間申請公民權無回音者,應重新遞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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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注意事项

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

自从报章在26.8.09刊登有关“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在短短几天内我的手机电话便接获千多通来电,让我应接不暇。在此向未克及时接听来电者说声抱歉.


“我在首两天之便接获六百多通有关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及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询问电话,让我自觉应接不暇”。所以把电话来电转于马华总部。

由于拨入的电话众多,很多时候导致通话在半途中断,或是无法接通。不少人抱怨说我的电话无法接通,也有人在通话中多次中断,让我感到很抱歉。

由于询问公民权申请课题人士众多,在此促请全国欲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的红登记持有人及 永久居留证PERMIT MASUK。联络马青总团进行询问和递交文件。

对于曾经提出申请者,必须提供参考编号 NO RUJUKAN以供查证。然而,还没有正式提出申请的人士,他们必须依程序提出申请。马青总团在收集有关申请资料後将提有关申请资料于内政部跟进及查证。

马青总团这次的专注点将放在纠缠已久的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和大马公民外籍配偶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

在此促请公众下载马青总团公民权申请表格,填妥后与相关文件一并寄至马青总团通讯处。

地址:
PEMUDA MCA KEBANGSAAN 7th Floor Wisma MCA,163 Jalan Ampang,50450 Kuala Lumpur,Malaysia.

公众人士若有疑问,联络电话
03-21618044( 转接马青总团 ) 传真03-21626764

红登记持有者的申请程序
红登记持有者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需在当地国家登记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JPN)

依马来西亚宪法申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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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分类
PERKARA 14 (1)(a) 凡在31/8/57196210月前马来半岛出生者
PERKARA 14 (1)(b) 凡在马来西亚日后出生的孩子
PERKARA 15 (1) 196210月之后与大马丈夫结婚之外国太太
PERKARA 15 (2) 大马公民21岁以下之孩子(外国出生)
PER KARA15 (A) 特别情况(领养孩子)
PERKARA 16 18岁以上在马来亚联邦出生或独立前居住马来亚 超过7.
PERKARA 16 (A) 18岁以上在沙巴及砂劳越出生或马来西亚日前居住 超过7.
PERKARA 19 在独立日后移居的外国人.

* 独立日为 31.08.1957 * 马来西亚日为16.09.1963

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程序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需在当地移民厅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申请 PERMIT MASUK.

然而中国,越南及朝鲜籍太太必须到移民厅总部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 PUTRAJAYA申请PERMIT MASUK

周连琼

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团团长lkchiew@streamy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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