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報-11-01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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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30名事主向周連瓊(前排右)和盧律融(左)投訴,並展示警方報案書和有關公司的文件。(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一間位於安邦的公司,過去兩年多來以旅遊投資配套吸引公眾,最終人去樓空,至今有超過70人付了錢卻找不到負責人,涉及款項超過50萬令吉。
根據一些事主透露,有關公司是以協助事主訂購更比市價更便宜的酒店房間或旅遊配套為名,要事主購買這間公司的投資配套。
大部份事主已向警方報案,同時將個案帶上消費人仲裁庭,可是這間公司已人去樓空,無人出庭。
銀行只叫報案不理
其中約30名事主轉而向馬華聯邦直轄區州聯委會求助,今日(週日,11月1日)早上在直轄區馬青州分團團長周連瓊和馬青蕉賴區會法律局主任盧律融律師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
他們希望這些經驗可以作為其他公眾的借鏡。同時促請銀行和任何公眾合作時,應查清楚有關公司的背景,不要讓公眾受誤導。
出席的30名受害者,付出的款項逾30萬令吉,他們都是通過信用卡分期付款,事發後他們要求有關銀行終止過賬,銀行負責人卻表示他們繳付給這間公司的款項都已過賬,如今分期付款是繳付給銀行,銀行負責人只是叫他們去報案,不理會這事。
針對上述事件,盧律融說,上述公司是使用類似分時計劃(TIME SHARING PLAN)的手法,不過疑是一項非法投資計劃,因為分時計劃要符合多項條件,而且只能租訂酒店房間,不能用在其他休閒活動。
“另外,要推行這項計劃也要有大眾獻議書,但是上述公司並沒有如此做。”
此外,周連瓊說,為了避免這事重演,他們會向國家銀行反映這事,要求國行管制國內銀行,要銀行和任何公司合作時,查清公司背景,以免公眾見到有銀行支持就不會起疑心。
“我們也會致函給旅遊部,要求該部門日後多關注這類以旅遊投資配套為名的公司。”
周先生:訂購酒店房間不果
來自沙登的周先生(41歲)說,他前後損失1萬3000令吉。
他說,他於2007年11月份訂購配套,過去兩年來一直設法使用配套的優惠,例如去香港和東馬時,要用這配套訂購當地的酒店房間,但不是經常聯絡不到這間公司負責人,就是負責人指他給的時間太短,無法協助他訂購。
儘管如此,他還是不疑有他,並於今年8月份購買第二個配套,打算今年尾去馬爾代夫,相隔不到一個月卻驚聞已經找不到這間公司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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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偉禮。(圖:星洲日報)
郭偉禮(41歲,事主):2次遊說購買配套
“我是今年4月份左右收到有關公司的電話,5月份前往聆聽投資配套時,被對方遊說訂購4700令吉的配套,我只是在8月份通過這配套訂購中國旅遊團,團費大約是3600多令吉。
對方在7月份時又遊說我購買4700令吉的配套,結果從中國回來後不久,公司就人去樓空,先後共損失約7000令吉。”
非法旅遊投資配套的手法
1.不斷撥打事主的手機,以贈送免費3天2夜酒店住宿禮券,引誘事主上這間公司。
2.事主上門時被安排聆聽45分鐘的投資配套,職員不斷鼓勵事主購買投資配套。
3.事主猶豫不決時,以有大公司背後支持及可用信用卡分期付款來遊說事主。
4.事主簽下3年配套,價格從4700令吉至逾萬令吉。
5.對方說,如果事主3年內沒有用到這個配套,可以用更高價出售配套回本。
6.當事主要出坡或出國旅遊需要用到配套的優惠和訂購酒店時,對方一再拖延辦理手續。
7.最後,事主發現公司電話很難撥通,有者上門時又再被遊說增加投資額。
8.最終這間公司人去樓空,有者完全沒有享受到任何投資配套下的優惠。
星洲日報‧200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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