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7 10:18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6日訊)社交網站用戶還有言論自由嗎?
大馬多媒體及通訊委員會受促嚴懲濫用社交網站者,然而受訪者認為,網絡世界太廣泛,單靠官方的監管機制,無法全面監督網站。
正副首相日前促請大馬多媒體及通訊委員會,嚴厲對付濫用社交網站者,尤其是發表種族及宗教言論者。
個人網站難監管
受訪者表示,目前是資訊時代,多媒體委員會或許可管制官方與商業網站,然而對於個人網站,則是難以監管。
他們指出,一些社交網站屬公共團體,因而可能遭人盜用,或不負責任的留言,若為此而遭到對付,可能會引起爭議。
此外,有者也質疑說,多媒體委員會是否具獨立性?政府又如何鑒定言論的“煽動性”?這些都還有待厘清。
有者認為,政府與其管制社交網站,不如靠網民自制,勿在網站發表無中生有言論,以免影響國家人民。
發表言論勿傷害他人
馬青聯邦直轄區州團長周連瓊
“網絡無國界,因此網民必須自制,在網站發表事實言論,不能無中生有或毀謗,否則將影響國家人民。
社交網站的用途為聯繫、傳達訊息或抒發個人感情,網民雖有言論自由,但也必須拿捏分寸,勿對別人造成傷害。
馬青直轄區區團的社交網站,是由一名黨員自行開設,以作聯繫用途,不過我們不鼓勵黨員以假名留言或攻擊別人。”
應提供全民上網設施
社青團全國總秘書羅志興
“有關做法的出發點雖然好,但在目前的大環境下,則會打壓網民言論自由的空間,且淪為國際笑柄,因此我不同意此做法。
大馬互聯網未普遍化,上網者一般是年輕人或受過教育者,因而無法影響每個人,何況主流媒體資訊有限,人民必須上網接觸更多資訊。此外,互聯網使用者一般受過基本教育,能夠分辨網站內容真偽,因而不會人雲亦雲。
如何鑒定言論的煽動性?多媒體委員會是否具獨立性?這些都是政府必須厘清的事項。以黃明志短片為例,我認為其表達方式只是粗俗,且偏向饒舌風格,卻無煽動性質,有者只是小題大做。
政府與其監管社交網站,不如提供全民上網設施,以照顧人民的利益。”
個人網站難以管制
馬青雪州州團長高祥威
“網絡世界無遠弗屆,若單靠官方的監管機制,難以全面監督各網站,何況網民可在外國注冊網站。
此外,多媒體委員會或可監管官方與商業網站,然而對於個人網站,則是無法管制,因為這是一個資訊時代。
因此,多媒體委員會應為其角色定位,即監督危害人民的網站,像賭博、色情、非法投資等,以保護國家及人民利益。至於個人網站,政府可效仿外國,通過民間團體或大學,設立第三機構監管,才能有效發揮管製作用。
不過,所謂‘種族性言論’並無標準,而社交網站也可能遭人盜用或負面留言,因此政府應擬定法令,並厘清其細節,以免引起爭議。”
星洲日報/大都會‧2010.09.06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