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September 2011
马青促检讨大专法令第15条文
他说,大专法令从70年代至今都成为一项具争议性的课题,大专生认为这项法令的第15条文,已侵犯了他们的结社自由。
“如果内安法令都可以废除,我们相信要修改大专法令是不成问题的,因为国内大专生都希望能获得更大的发声空间。”
魏家祥也是教育部副部长,他是于今日,在主持马青中委会后,在记者会上发表上述谈话。
他认为,大专法令是不能废除的,因为该法令本身就是赋予大专颁发文凭丶委任副校长及校委会组成等的法令,如果废除该法令将对整个大专结构带来影响,不过,当中的一些条文,包括备受争议的第15条文却可以做出修改或废除。
他指出,上述课题也将成为即将举行的马青全国代表大会的提案之一,目前,马青已经完成了提案的初稿,这份初稿将提呈到本月30日召开的马青中委会进行核准。
他说,本届马青代表大会的提案包括了各项重要课题,例如华小及华教发展丶公务员徵聘丶外劳政策丶人才外流问题及人民因物价高涨的生活问题等。
此外,他也特别感谢马青教育局在主任张盛闻的带领及义务工作人员日以继夜的努力工作下,为168学生上诉得直,协助这些学生获得进入大学深造的学位。
他说,马青也将通过高教部副部长何国忠,协助那些在大马高级学校文凭成绩超过CGPA 3.0的学生
,进入大学的只他课系就读。
“CGPA3.0是相当不错的成绩,但如果有关学生要申请一些热门科系,例如医科或马大商科,那肯定是申请不到,但我们相信大学内还有其他一般的课系仍有学额,可以让这些学生就读。”
他强调,考获CGPA 3.0成绩的学生并非不优秀,而是国内有其他学生更优秀。
魏家祥也促请马青中央代表踊跃出席今年的代表大会,因为这将是在大选前的一项重要大会。
马青全国代表大会将于10月1日,在冼都王岳海会展中心举行。
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注意事项
自从报章在26.8.09刊登有关“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在短短几天内我的手机电话便接获千多通来电,让我应接不暇。在此向未克及时接听来电者说声抱歉.
“我在首两天之便接获六百多通有关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及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询问电话,让我自觉应接不暇”。所以把电话来电转于马华总部。
由于拨入的电话众多,很多时候导致通话在半途中断,或是无法接通。不少人抱怨说我的电话无法接通,也有人在通话中多次中断,让我感到很抱歉。
由于询问公民权申请课题人士众多,在此促请全国欲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的红登记持有人及 永久居留证PERMIT MASUK。联络马青总团进行询问和递交文件。
对于曾经提出申请者,必须提供参考编号 NO RUJUKAN以供查证。然而,还没有正式提出申请的人士,他们必须依程序提出申请。马青总团在收集有关申请资料後将提有关申请资料于内政部跟进及查证。
马青总团这次的专注点将放在纠缠已久的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和大马公民外籍配偶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
在此促请公众下载马青总团公民权申请表格,填妥后与相关文件一并寄至马青总团通讯处。
地址:PEMUDA MCA KEBANGSAAN 7th Floor Wisma MCA,163 Jalan Ampang,50450 Kuala Lumpur,Malaysia.
公众人士若有疑问,联络电话03-21618044( 转接马青总团 ) 传真03-21626764
红登记持有者的申请程序
红登记持有者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需在当地国家登记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JPN)
依马来西亚宪法申请如下:
-公民权分类
PERKARA 14 (1)(a) 凡在31/8/57至1962年10月前马来半岛出生者
PERKARA 14 (1)(b) 凡在马来西亚日后出生的孩子
PERKARA 15 (1) 在1962年10月之后与大马丈夫结婚之外国太太
PERKARA 15 (2) 大马公民21岁以下之孩子(外国出生)
PER KARA15 (A) 特别情况(领养孩子)
PERKARA 16 18岁以上在马来亚联邦出生或独立前居住马来亚 超过7年.
PERKARA 16 (A) 18岁以上在沙巴及砂劳越出生或马来西亚日前居住 超过7年.
PERKARA 19 在独立日后移居的外国人.
* 独立日为 31.08.1957 * 马来西亚日为16.09.1963
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程序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需在当地移民厅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申请 PERMIT MASUK.
然而中国,越南及朝鲜籍太太必须到移民厅总部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 PUTRAJAYA申请PERMIT MASUK。
周连琼
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团团长lkchiew@streamyx.com
1 comment:
行动党马前卒凌国文
http://killghost39.blogspot.com/2011/09/blog-post_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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