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馬青聯邦直轄區州分團促請聯邦直轄區部長拿督斯里朱哈斯南儘速解決納閩6個豬肉檔小販被逼搬遷至離開市區中央巴剎5英里外的“豬肉巴剎”的課題,以免為其他地方政府開了“隔離豬肉檔小販”的先例。
此州分團副團長陳治平指出,納閩機構在納閩雙溪吉寧興建“豬肉巴剎”是前所未有的事,希望政府給予正視。
他也促請政府允許6個豬肉檔小販搬回中央巴剎營業,至於設有12個檔位的“豬肉巴剎”就保留和開放給其他小販營業。
此州分團團長周連瓊指出,納閩豬肉檔被關閉至今已有89天,6檔被逼遷的豬肉販因拒絕搬遷至“豬肉巴剎”而在露天擺賣。
他說,馬青已經通過各方面的管道,包括致函朱哈斯南及納閩機構首席執行員,可是有關方面遲遲未作出決定。
馬華州聯委會公共服務局主任吳心一則表示,他曾偕同陳治平與親自前往納閩幾趟,以瞭解上述問題,並發覺納閩已建了數個有容納豬肉檔的巴剎。
他說,中央巴剎已有60年歷史,三大民族的小販做生意都沒有問題,因此他不明白為何60年後的今日卻有問題。
委陳則明為納閩機構咨詢委員周連瓊非議朱哈斯南
此外,周連瓊也非議納閩巫統區部委任已退出國陣的沙巴進步黨納閩區部主席陳則明為雙溪吉寧村長兼納閩機構咨詢委員,嚴重違反國陣的合作精神。
“朱哈斯南在納閩機構中沒有委任由馬華推荐的當地領袖成為納閩機構咨詢委員,反而委任陳則明和黨外人士,已充份反映出他邊緣化國陣成員黨的作風。”
周連瓊,即使任何人有再強的能力,只要不是國陣成員黨的成員,就絕不能委任他出任任何職位。
出席者包括此州分團署理團長葉天海、馬青策略研究局主任符策勤、此州分團副組織秘書陳國文、財政雷志明、執委許勝傑、陳慶隍、賀運鴻。
星洲日報/大都會‧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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