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时隔一年才准备提呈新的“关键证据”,延误审判程序,且让人难以信服。
这项足以动摇推理及审判路线的证据在案发一年后才被提出与公布,将会严重地延误审判程序。
“这份‘迟来的证据’可能会导致所有事情必须由零开始,这无疑会拖长审讯程序,使真相需要再经历漫长的等待才能水落石出”。
雪州查案官严重失职,竟然将重要证据视若无睹,险些错失关键证据,更使各造错过追查真相的‘黄金时间’。
查案官当时声称在案件发生后,第一次搜查赵明福的单肩背包,并没有发现任何纸条;如今又说,其实早在第一次搜查赵明福的单肩背包,就已经发现有关纸条。
“这些言论是前后矛盾的!为何当初他说没有?如此反复甚有妨碍司法之嫌”。
另外,总检察署早在赵明福离奇坠楼案发生两个月后,接获了查案官阿末纳兹里指发现有关纸条的通知,却在10个月后才来提呈这份证据,批评后者怠慢至极让人们难以信服。
我认为,关键证据应对寻找案情的真相有更大的帮助,惟对时隔一年才公布新证据的举措深感不满。在此,我呼吁总检察长阿都甘尼作出明确的解释,以及确定是否还有其他的证据或线索尚未交代,以便真相早日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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