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December 2008

針對胡桑慕沙回教法言論‧直馬青團抗議書呈回教黨



(吉隆坡)馬青聯邦直轄區州分團週三(12月24日)提呈抗議書給回教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抗議該黨副主席拿督胡桑慕沙發表實行回教刑事法言論。
馬青直轄區州分團團長周連瓊指出,馬青分團堅決反對任何威脅及破壞聯邦憲法精神的言論。


罔顧他族感受“我們對胡桑的言論感到不滿,大馬是個多元種族社會,罔顧他族的感受實行回教法不但令人無法接受,也造成外資不敢來馬投資。”

他率領州分團成員到回教黨總部提呈抗議書時,促請哈迪阿旺凡事深思,不要一意孤行,抗議書由回青團秘書沙基尤索代為接領。在場者包括州分團署理團長葉天海、副團長陳治平、秘書林熙傑、副組織秘書陳國文及副財政沈永平等。

周美芬促安華表態
馬華婦女組主席拿汀巴杜卡周美芬促公正黨顧問拿督斯里安華,必須針對回教黨副主席拿督胡桑慕沙的回教法言論表態,以向全體人民清楚說明,公正黨及民聯對回教法的立場和原則。
她說,胡桑在早前的一場辯論中,信誓旦旦的承諾回教黨將在執掌中央政權後,全面推行回教刑事法,已經引起非回教徒的疑慮。
“回教黨執意要在馬來西亞推行回教法,是一種完全漠視大馬多元種族、多元宗教國情的狹隘態度,更是對大馬聯邦憲法的世俗精神的一種嚴重藐視。”
周美芬今日(週三,12月24日)發表文告說,安華身為公正黨實權領袖,以及作為民聯的最高領袖,如果不在回教黨要推行回教法的課題上,做出任何明確的交待或看法,是完全說不過去的。

鄧章耀:民政堅決反對回教法
民政黨總秘書鄧章耀說,民政黨堅決反對回教黨在多元種族、宗教及文化的社會實行回教刑事法。
他說,行動黨及公正黨不應把回教刑事法課題掃入地毯之下。
“他們於308全國大選後成立的民聯,不曾針對此爭議性的課題尋求解決方案。民聯成立後,行動黨及公正黨已成為回教黨達到該黨欲實行回教刑事法目標的幫兇。”
鄧章耀說,大馬各族人民應該團結一致,反對回教黨欲把大馬變成神權國的動機。對於無法阻止回教黨散播違反聯邦憲法的極端宗教想法,行動黨及公正黨應該負起全責。

民政婦女組促聶阿茲表態
民政黨婦女組認為,回教黨長老會主席拿督聶阿茲應該針對該黨領袖發表要實施回教刑法的言論,作出澄清。
它說,回教黨領袖必須瞭解,回教刑法應該只局限於回教徒;除非馬來西亞人都可接受回教刑法的回教信念,則另當別論。
此組總秘書嘉燕蒂發表文告說,民政黨婦女組非常同情行動黨及公正黨的處境,並敦促行動黨及公正黨基於國民的利益清楚表明他們的立場,免得繼續與回教黨同床異夢。”

民青:要行動黨交代
民政黨青年團署理總團長胡棟強希望人民可以看清楚民聯背後的隱議程,它的終極目標就是要在大馬實施極端的回教國。
他要求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針對主席胡桑慕沙的極端言論,表明他和行動黨的立場;如果行動黨不表明本身的立場,就表示行動黨在背後支持回教黨成立極端的回教國。

為表態行動黨應退民聯
“為證明行動黨反對建立回教神權國家,反對實施回教法,行動黨應該退出民聯,斷絕和回教黨的合作關係,除非回教黨願意放棄建立極端回教國的目標。”

佛青總:聶阿茲不尊重非回教徒
馬佛青總會對吉蘭丹州務大臣拿督聶阿茲發表“不解公眾為何畏懼回教法”的言論感到遺憾,並認為類似的言論有不尊重非回教徒之嫌。
它認為,現今判處毒販和謀殺者死刑的法律,不同於回教刑事法中用來對付偷盜者的斷肢法,兩者的犯罪程度相差甚遠,並不能相提並論。
馬佛青發表文告,堅持大馬是以回教為官方宗教的世俗國而非回教國,所以反對在國內實行回教刑事法。
它也敦促各政治領袖停止任何有關是否實施回教法的言論,相反的應關注經濟和社會問題,修改不利民生的政策,方為更明智之舉。”

27 December 2008

政府私营化国家心脏中心,严重违反了公共服务及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


马青全国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及联邦直辖区团长周连琼今日表示,政府私营化国家心脏中心给私人集团之举动,严重违反了公共服务及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

他表示,政府不能动乱就将一些与人民福利息息相关的机构私营化,任何私营化的决策都必须在深思熟虑和衡量广大人民的基本利益之后,才付诸一行动。

「过去廿年来,政府私营化了许多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机构,却不能带来实际的效益,换回来的是人民的怨声载道和诸多不公平的待遇。私营公司在接手经营有关服务之后,往往在提供服务方面欠缺理想,反而加重了人民的生活负担。」

他表示,将公共服务私营化交给私人商业机构的行动,仿如将政府一项优秀的机构交给私人界垄断。

「政府的服务领域必须打破垄断和符合实际需求,而且收费必须顾及低入息群,以解民困。」

他强调,如果政府能够公开私营化合约的内容,让全民了解有关私营化的目的和所能够带来的利益,则能够获得人民的支持。

他指出,许多私营化计划在私人工商界接手经营后并不能为人民带来实际的好处。反之,人民会对其垄断和商业经营手法,极度不满。在全国大选的时候,通过手中的选票来宣泄心中的不满和愤怒。这点是国阵政府必须吸取的宝贵经验。

他透露,由过去的例子可以看到,私人工商界在经营政府私营化计划时,往往会 顾广大人民的利益。当人民群起反抗和表达不满的时候,他们则躲在私营化合约及受到国家机密法令保护的背后,继续其一贯赚取金钱和盈利至上的原则。随着时日的流逝,逐年加重人民的负担却不能带来全民所期盼的实际和实质的效果。

他重申,首相的说话虽然可以短暂性稳定民心,却不能够解除广大人民心中的疑惑。

「全国人民要的不是口头上的承诺,我们要的是实质和实际的保证。政府在决定私营化任何公共服务之前,必须确保没有黑箱作业的嫌疑,政府有责任告诉广大人民,私营化以后所能够带来的好处和利益,才能获得支持。」

周连琼强调,在生活费日愈高涨和医药费用愈来愈昂贵的时候,私营化政府医药服务机构是不合时宜的。他希望政府能够再三检讨和提升本身的公共服务,才能够更对症下药,为人民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务,协助解决民困。

26 December 2008

直辖区马青派八人赴回教党总部抗议胡桑言论




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团长周连琼今率领州团领导层前往回教党位于吉隆坡的大厦提呈备忘录,表达马青坚决认为全面推行回教刑事法并不适用于多元种族的马来西亚,并反对回教党副主席拿督胡桑慕沙的回教法言論并呼吁回教党尊重在宪法底下受保障大马人民的人权。


回教刑事法课题再掀波澜,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分团也破天荒地在今午派遣8名代表,前往回教党位于吉隆坡拉惹劳勿路的总部,提呈备忘录抗议回教党副主席胡桑慕沙发表民联执政中央后,必实施回教刑事法的言论。


马青直辖区分团一行人是团长周连琼的率领下,前往回教党总部提呈备忘录,并由回教党青年团秘书阿末沙迪(Ahmad Sabki)代表回教党主席哈迪阿旺接领。


周连琼:抗议无关瓜登补选

周连琼告诉媒体,直辖区马青今日的抗议举动并未是冲着瓜登国席补选而来,一切纯属巧合。他宣读备忘录内容说,要在多元种族与宗教的马来西亚社会施行回教刑事法,是无法让人接受的,造成国家不安与人民恐惧,而且也会导致外资却步。


“联邦直辖区马青反对任何侵犯联邦宪法的建议。”他希望回教党领袖在发言时能顾及多元社会的敏感性。他在呈交备忘录后于回教党总部内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表示。


出席的其他直辖区马青领袖包括署理团长叶天海、副团长陈治平、秘书林熙杰以及副财政沈永平。举止斯文没高喊口号举拳头在提呈备忘录之后,马青直辖区代表也在回教党总部外,拉起两条分别以中英文撰写的布条,布条写道“马青坚决反对回教刑事法”(Pemuda MCA Membantah Hukum Hudud)的字眼。

不过他们举止相当“斯文”,并没有出现一般抗议集会普遍出现的高喊口号或高举拳头的姿势。

24 December 2008

行動黨+公正黨+回教黨=回教国

(吉隆坡22日訊)全國馬青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周連瓊局紳表示,回教黨終於露出了狐狸尾巴,準備在執政中央政權後,要求民聯政府必定推行回教斷肢法及回教刑事法。

他指出,回教黨與公正黨及行動黨的合作,最終的目的還是推行回教法,這是非回教徒所不能接受的。

他促請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及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表明立場,是否反對回教黨堅持推行回教法的做法。

周連瓊促請選民看清回教黨的真面目,在即將來臨的瓜登補選中投選國陣候選人拿督旺阿未法力,表達不滿回教黨企圖推行回教法的慾望。

也是馬青聯邦直轄區州分團團長的周連瓊,今日針對回教黨全國副主席拿督胡桑慕沙發表一旦民聯執政中央後,將推行回教法的言論,發表文告時,這樣表示。

周連瓊表示,行動黨與回教黨的合作是狼狽為奸,出賣非回教徒的利益,行動黨如果繼續與回教黨合作,將會把華人及非回教徒的權益典當。

他說,回教黨的極端思想及偏激作風,始終沒有改變,回教黨、行動黨及公正黨為了本身利益才會進行合作,組成民聯政府。

「這3個政黨的合作只是建立在各別的利益上,尤其是行動黨,為了得到利益,不惜與回教黨狼狽為奸,出賣了華人的權益。」

他指出,回教黨議員反對華裔出任雪州經濟發展局總經理的職位就是很好的例子,選民必須看清這個事實,以免受到行動黨的蒙騙。

3車道剩2‧道路崩塌擴大危險!

陳國文(左一起)、高祥威、陳志平、方振平和周連瓊巡視崩塌的道路。(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武吉加里爾英碧安英達通往加里爾峰、金鑾鎮等地的道路崩塌,坑洞深約20呎,面積則達10X20呎,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威脅。
居民陳國文表示,該通往加里爾峰、金鑾鎮等地的道路早前就開始發生泥土流失的問題,從一開始的溝渠旁的泥土流失,逐漸擴大為上述情況。
他說,該道路原有3條車道,其中一條車道因此而“不見”了。儘管該道路在夜里有路燈照明,但因為崩塌處沒有設置路障,對道路使用者還是帶來威脅。
馬青直轄區州分團團長周連瓊、馬青雪州分團團長高祥威、副團長陳志平和吉隆坡市政局咨詢理事會成員方振平,週二(12月23日)連同吉隆坡市政局公共工程局前往巡視。


方振平:要求圍起崩塌處
方振平指出,此處的土崩情況嚴重,市政局官員表示將聯絡敦拉薩區分局,要求派員將崩塌處圍起來,以策安全。另外,市政局官員也將確定此道路究竟是屬於發展商,抑或市政局。
“若道路屬於市政局管轄,市政局將立刻採取搶修行動,反之,若此道路仍屬於發展商管轄,市政局將向發展商施壓,要求對方立即進行維修。”


周連瓊:地點偏僻被忽略
周連瓊表示,此區位於敦拉薩與雪州的交界,屬於敦拉薩鎮選區。由於此區是新的住宅區,地點較為偏僻,市政局官員也較少前來巡視,以致道路兩旁常見到被丟棄的建筑廢料。
他說,此外,居民也曾要求在此處建造道路指示牌和交通燈,他呼吁市政局多加關注該新住宅區。


高祥威:將協力解決問題
高祥威表示,儘管此區屬於直轄區管轄,但處於蒲種邊界,而此處(屬雪州)也有一塊800英畝的土地正發展,屆時將共用該道路,因此,他與周連瓊協力解決問題。
他說,除向市政局反映,他也將向梳邦再也市議會反映,要求留作檔案記錄。


星洲日報/大都會‧2008.12.23

批發零售指南應撤銷‧馬青盼廠商速呈投訴函

周連瓊(右2)與吳心一(左2)針對貿消部疑悄悄重新實行”批發零售貿易指南”大表不滿,他們要求廠商迅速作出回應,以便呈交備忘錄給首相。左:馬華蕉賴區會副主席林金鎂,右:馬青全國公共服務及投訴局秘書陳治平。(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馬青全國公共服務及投訴局敦促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撤銷已重新實行的批發零售貿易服務指南,並從即日起收集資料,希望受影響的廠商踴躍呈交他們的投訴函件。
馬青全國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周連瓊指出,一旦當局收集所有相關資料後,將會呈備忘錄給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副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與貿消部長拿督沙里爾,以反映各受影響廠商的心聲。


接數宗外資投訴
周連瓊今日(週一,12月22日)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當局近來接獲幾宗有關擁有外資的公司的投訴,指他們替董事或股東申請商業人員簽證(DP10Pegawai Dagang)時,面對移民局和貿消部官員一些不合理要求。
他說,在有關指南下,任何擁有外資的公司在申請外國籍股東的商業簽證時,必須獲得批發零售貿易指南委員會(Committee On Distributive Trade)的批准,才能獲得為期2年的商業簽證。


外資須分配土著30%股權
“有關指南的條件非常苛刻,擁有超過15%外資股權的公司必須在指定時間內(一般是6個月),將公司的30%股權分配給土著,並符合所指定的繳足資本。”
他表示,此項不友善的舉措,令許多已經在馬來西亞投資的外國投資者面對問題,嚴重打擊大馬一些領域的投資。
“小規模經營的商家不會以100萬令吉作為投資成本,他們同時面對尋找土著股東的問題。”
他說,迄今為止,他已接獲3宗書面投訴,包括一間新加坡人擁有40%股權的公司、一間日本餐館及一間日本玩具貿易商。
他說,除了霸級超市和直銷商基於商家本身同意和受到直銷法令的牽制之外,其他行業皆面對有關指南條文的影響。


吳心一:網站獲悉條文外商寧可到鄰國投資
馬華聯邦直轄區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吳心一表示,一些外國人在國內貿易和消費部的網站獲知有關條文和指南之後,寧可到鄰國,如越南或菲律賓投資。
他說,從貿消部的官方網站顯示,受到這指南約束的行業與層面非常廣泛,約有400多種,涵蓋汽車業、汽車零件、餐館、冷凍魚、乳製品、古董及藝術品等。“雖然政府說這指南不存在,但移民局與網站清楚顯示它的存在,顯示政府部門之間缺乏溝通。”
他希望首相與副首相能清楚說明,這指南是否仍然生效,否則就應該馬上要求貿消部刪除網站上所列明的指南。
他說,該指南早在2004年12月1日推行,但在民間的反對聲浪下,政府於2007年杪的全國大選之前宣佈撤銷,但近兩三個月卻“靜悄悄”的重新落實。


各廠商可通過一下途徑,呈上相關資料予全國馬青投訴局:1)電郵至lkchiew@streamyx.com/mcacheras@yahoo.com2)傳真至03-91003322,並注明周連瓊Chew Lian Keng3)撥電予周連瓊012-2308888或吳心一Jeffrey Goh012-3812160


星洲日報‧2008.12.22

22 December 2008

交托陌生仲介處理延長簽證‧中國女郎被騙復被扣

張天賜(坐者中)與周連瓊(坐者左)將會見內政部副部長反映移民局仲介的問題的嚴重性。坐者右是李志芹,後排左起是馬華投訴部法律顧問郭撲進及陳勁荀律師、王德水及王德星。(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不少藉旅遊為名到來大馬尋找工作門路的中國女子,因一心想延長簽證而不惜付錢交托陌生的仲介,以替她們到移民局去蓋章,結果印章竟是假的,她們受騙失財之餘最終還落得被扣留下場。
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揭露,該部今年來接獲35名中國女子在上述情況下被騙的個案,而僅是12月就有11人求助。
他指出,一般上移民局只發出1個月旅遊簽證給中國遊客,若遊客有意繼續逗留,須申請延長簽證。
“有人沒通過正當管道申請,而付出1200至2000令吉託付仲介或跑腿替他們去蓋章,結果一些仲介有問題,使用假移民局印章,他們便中招。
“據我瞭解,反貪污局最近已逮捕一些人調查。”
詢及有否移民局人員涉嫌當跑腿時,他表示不清楚。


在機場被扣才知上當
他指出,有的中國人取得延長的簽證後還不曉得自己被騙,直到出境時電腦沒有有關延長簽證的記錄,他們在機場被扣留始知上當。
“由於大馬的扣留所空間有限,因此通常移民局只會罰款逾期逗留者並遣返,將他們列入黑名單一段時期了事,鮮少會控上法庭。”
他說,週五(12月19日)該部接獲兩起個案,其中一名來自中國貴州的投訴者李志芹表示跑腿仍未交還護照給她,另一個案是一名中國被扣者的大馬朋友來向馬華投訴者求助。


個案一:扣留室內取得跑腿手機號碼
警區扣留室牆壁寫有移民局跑腿的手機號碼,以“方便”因逾期逗留大馬而被扣留的外國人聯絡他們解決問題。
中國女子李志芹(29歲,化妝品促銷員)向張天賜求助時指出,她於今年10月11日抵馬,希望在此覓得工作。
她指出,她於11月4日在富都總站與一名朋友吃飯時,被警方扣留,而當時她的簽證還未到期。
人生地不熟的她,看見扣留室牆壁寫有多組同一個移民局跑腿的手機號碼,便聯絡對方求助和保釋出外。
她說,她付了1700令吉給跑腿於11月13日保釋她出外,當時已被扣留9天,簽證已過期2天。
她指出,這跑腿之後介紹另一名跑腿給她認識,另一人隔天向她收取1000令吉及護照,以替她辦延長簽證。然而事情已過5天,對方仍未交還護照,她因此向馬華求助。
張天賜質疑警方為何須扣留這名女子9天,以致她逾期逗留大馬及必須尋找仲介解決問題,警方應該負起責任,而他會向吉隆坡總警長反映此事。


個案二:花600令吉拿到假印章
來自柔佛東甲的王德星(51歲)及王德水兄弟,通過一名仲介替一名中國女性朋友陳小姐(28歲)申辦延長簽證,但付了600令吉卻發現印章被竄改過,懷疑印章作假,仲介有問題,因此向反貪污局舉報對方。
他們指出,陳小姐與另7名中國女子共8人全都逾期逗留,反貪污局會已於11月24日錄取她們的口供,並表示由於她們的合作,因此已和移民局取得聯絡共識,發特別通行證讓她們返回中國,不會採取法律行動對付她們。
“可是,她們卻在12月16日被移民局扣留,並指她們已觸犯條規,這對她們有欠公平,因她們是自首的。”


張天賜表示將致函移民局總監,在人道立場上輕判8人。此外他也將於下週與馬青聯邦直轄區州分團團長周連瓊會見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曹智雄,以告知情況的嚴重性。


星洲日報‧2008.12.19

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注意事项

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

自从报章在26.8.09刊登有关“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在短短几天内我的手机电话便接获千多通来电,让我应接不暇。在此向未克及时接听来电者说声抱歉.


“我在首两天之便接获六百多通有关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及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询问电话,让我自觉应接不暇”。所以把电话来电转于马华总部。

由于拨入的电话众多,很多时候导致通话在半途中断,或是无法接通。不少人抱怨说我的电话无法接通,也有人在通话中多次中断,让我感到很抱歉。

由于询问公民权申请课题人士众多,在此促请全国欲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的红登记持有人及 永久居留证PERMIT MASUK。联络马青总团进行询问和递交文件。

对于曾经提出申请者,必须提供参考编号 NO RUJUKAN以供查证。然而,还没有正式提出申请的人士,他们必须依程序提出申请。马青总团在收集有关申请资料後将提有关申请资料于内政部跟进及查证。

马青总团这次的专注点将放在纠缠已久的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和大马公民外籍配偶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

在此促请公众下载马青总团公民权申请表格,填妥后与相关文件一并寄至马青总团通讯处。

地址:
PEMUDA MCA KEBANGSAAN 7th Floor Wisma MCA,163 Jalan Ampang,50450 Kuala Lumpur,Malaysia.

公众人士若有疑问,联络电话
03-21618044( 转接马青总团 ) 传真03-21626764

红登记持有者的申请程序
红登记持有者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需在当地国家登记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JPN)

依马来西亚宪法申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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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分类
PERKARA 14 (1)(a) 凡在31/8/57至1962年10月前马来半岛出生者
PERKARA 14 (1)(b) 凡在马来西亚日后出生的孩子
PERKARA 15 (1) 在1962年10月之后与大马丈夫结婚之外国太太
PERKARA 15 (2) 大马公民21岁以下之孩子(外国出生)
PER KARA15 (A) 特别情况(领养孩子)
PERKARA 16 18岁以上在马来亚联邦出生或独立前居住马来亚 超过7年.
PERKARA 16 (A) 18岁以上在沙巴及砂劳越出生或马来西亚日前居住 超过7年.
PERKARA 19 在独立日后移居的外国人.

* 独立日为 31.08.1957 * 马来西亚日为16.09.1963

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程序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需在当地移民厅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申请 PERMIT MASUK.

然而中国,越南及朝鲜籍太太必须到移民厅总部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 PUTRAJAYA申请PERMIT MASUK。

周连琼

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团团长lkchiew@streamyx.com

壮大警力运动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