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揭露,該部今年來接獲35名中國女子在上述情況下被騙的個案,而僅是12月就有11人求助。
他指出,一般上移民局只發出1個月旅遊簽證給中國遊客,若遊客有意繼續逗留,須申請延長簽證。
“有人沒通過正當管道申請,而付出1200至2000令吉託付仲介或跑腿替他們去蓋章,結果一些仲介有問題,使用假移民局印章,他們便中招。
“據我瞭解,反貪污局最近已逮捕一些人調查。”
詢及有否移民局人員涉嫌當跑腿時,他表示不清楚。
在機場被扣才知上當
他指出,有的中國人取得延長的簽證後還不曉得自己被騙,直到出境時電腦沒有有關延長簽證的記錄,他們在機場被扣留始知上當。
“由於大馬的扣留所空間有限,因此通常移民局只會罰款逾期逗留者並遣返,將他們列入黑名單一段時期了事,鮮少會控上法庭。”
他說,週五(12月19日)該部接獲兩起個案,其中一名來自中國貴州的投訴者李志芹表示跑腿仍未交還護照給她,另一個案是一名中國被扣者的大馬朋友來向馬華投訴者求助。
個案一:扣留室內取得跑腿手機號碼
警區扣留室牆壁寫有移民局跑腿的手機號碼,以“方便”因逾期逗留大馬而被扣留的外國人聯絡他們解決問題。
中國女子李志芹(29歲,化妝品促銷員)向張天賜求助時指出,她於今年10月11日抵馬,希望在此覓得工作。
她指出,她於11月4日在富都總站與一名朋友吃飯時,被警方扣留,而當時她的簽證還未到期。
人生地不熟的她,看見扣留室牆壁寫有多組同一個移民局跑腿的手機號碼,便聯絡對方求助和保釋出外。
她說,她付了1700令吉給跑腿於11月13日保釋她出外,當時已被扣留9天,簽證已過期2天。
她指出,這跑腿之後介紹另一名跑腿給她認識,另一人隔天向她收取1000令吉及護照,以替她辦延長簽證。然而事情已過5天,對方仍未交還護照,她因此向馬華求助。
張天賜質疑警方為何須扣留這名女子9天,以致她逾期逗留大馬及必須尋找仲介解決問題,警方應該負起責任,而他會向吉隆坡總警長反映此事。
個案二:花600令吉拿到假印章
來自柔佛東甲的王德星(51歲)及王德水兄弟,通過一名仲介替一名中國女性朋友陳小姐(28歲)申辦延長簽證,但付了600令吉卻發現印章被竄改過,懷疑印章作假,仲介有問題,因此向反貪污局舉報對方。
他們指出,陳小姐與另7名中國女子共8人全都逾期逗留,反貪污局會已於11月24日錄取她們的口供,並表示由於她們的合作,因此已和移民局取得聯絡共識,發特別通行證讓她們返回中國,不會採取法律行動對付她們。
“可是,她們卻在12月16日被移民局扣留,並指她們已觸犯條規,這對她們有欠公平,因她們是自首的。”
張天賜表示將致函移民局總監,在人道立場上輕判8人。此外他也將於下週與馬青聯邦直轄區州分團團長周連瓊會見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曹智雄,以告知情況的嚴重性。
星洲日報‧200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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