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漢寧(左起)、蘇漢榮以及曾再福向張天賜及周連瓊求助,以儘快解決他們身份被盜用一事。(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認為盜用他人身份申請手機線的案件猖獗,令政府所規定的手機線路實名措施如同虛設。
張天賜說,政府規定電訊公司強制性要求手機用戶註冊身份,但一些不法份子卻走漏洞,盜用外勞的證件或他人的大馬卡,輕易的註冊了許多號碼。
他今日(週三,3月31日)下午與全國馬青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周連瓊召開新聞發佈會,揭發3名公眾被人盜用身份一事時,發表上述談話。
“一些人的身份被不法份子盜用申請了10多條電話線,但卻一直被蒙在鼓裡,直至電訊公司委托律師樓發律師信向他們追討電話費時,才赫然發現身份被盜用了。”
去年28宗案涉及金額達91萬
他披露,投訴部去年共接獲28宗這類案件,涉及的金額高達91萬7000令吉。
“而今年初迄今已有9宗投訴,涉及金額是3萬4900令吉。”
他說,許多身份遭盜用的民眾,都曾經遺失大馬卡,因此不排除有人拾到遺失的大馬卡後,轉售給不法集團的可能性。
他促請新聞、通訊與文化部長拿督斯里萊士雅丁以及大馬多媒體通訊委員會關注這個問題。
‧個案1
小販助查失蹤案揭發身份被盜用
曾再福(45歲)是一名夜市雜貨小販,他於週日傍晚,接到一名警官的來電,要他針對一宗失蹤案前往警局協助調查。
他說,他到警局錄取口供後,才知道身份被人盜用申請了一條手機線,而有關手機號碼是一名印裔男子在失蹤前最後聯絡的號碼,結果他無辜被警方傳召問話。
‧個案2
魚販接律師信欠2000電話費
來自安邦新鎮的魚販蘇漢榮(59歲)於去年12月接到律師信,指他拖欠某電訊公共1882.55令吉的電話費。由於他不曾申請上述電話線,愕然之餘前往報案,並向有關電訊公司作出投訴,但調查結果還沒出爐。
他說,他曾於2007年12月遺失錢包。
‧個案3
自僱者身份被盜用申請10電話線
申漢寧(23歲,自雇人士)也是在收到律師信後,才知道身份被人盜用申請電話線。
他說,他被指拖欠了399.40令吉的電話費,他後來查悉才獲悉,不明人士盜用了他的身份,分別向兩個電訊公司申請了總共10條手機線路。
他說,他曾於2008年遺失大馬卡,並兩次向警方投報和到宣誓官辦公室宣誓,證明自己不曾注冊這些電話線。
星洲日報‧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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