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遠威(左起)在周連瓊陪同下展示其報案紙和信用卡消費賬單,希望透過其經驗警惕公眾,提防電話盜取個人的資料。(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請勿隨便向他人透露您母親的姓名,因為這隨時可能是盜取您資料的密碼的陷阱!
來自吉隆坡康樂的何遠威(45歲,商人)指出,今年3月其接獲自稱來自銀行的電話,指其每月依時繳還車貸,因此銀行決定向他發出一張白金信用卡,並透過電話向他確認個人資料,結果白金信用卡不但沒有到手,反而在短短2天內被盜用近4萬令吉。
“我本身是個很謹慎的人,為了預防資料被盜去,我都在對方正確的念出我的資料後才回應,就在對方一字不漏的念出我的資料、貸款項目、每月付款等資料後,他向我詢問母親姓名時,我才不疑有他,給予回復,結果此舉卻讓我可能要背負4萬令吉的代價。”
他是在全國馬青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周連瓊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時,這麼表示。
接啟用通知信才知被盜刷
他指出,自此後事情便不了了之,直到4月12日其接獲銀行發出的信用卡啟用通知信後,到鄰近的銀行查詢才驚然發現其名下的白金卡竟然已在4月4日和5日被刷走了3萬9947令吉,近乎刷爆了白金卡4萬令吉的限額。
“有關款項包括用在1萬7250令吉的名牌包包、1萬6900令吉的名表、3560令吉的科技產品以及其他等一共5項項目。”
他也於當天向警方和銀行報案,可是銀行表示需要經過40天的調查後才能給予回復,讓他在這段期間內心裡備受精神壓力。
斥銀行未再確認就通過
“我也與銀行核對了我的個人資料,發現除了電話號碼以外,其他資料都正確,而且當我責問銀行為何在信用卡發出後沒有致電向我確認時,銀行則以曾致電兩次不果所以便不再聯絡,而且信用卡首次被使用就用了這麼大的數目也沒有向當事人再做確認就通過了,態度讓人覺得十分馬虎。”
以他過去申請信用卡的經驗,在銀行發出信用卡前申請者都必須到銀行簽署申請合約,銀行業會透過快郵的方式將信用卡發給申請者,在由申請者或其家屬簽收,如今在他未簽署任何文件的情況下銀行便批准信用卡申請讓他覺得非常草率。
“我已向多位銀行經理詢問,他們也告訴我銀行在沒有簽署任何文件以及錯漏百出的情況下發出信用卡,依據法律我是不需要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他說,雖然如此可是“信用”對於一個經商的商人而言非常重要,為了避免夜長夢多他也將其塔辛用卡一並取消。
他希望透過其現身說法能中央銀行能高度關注,避免再有人受害。
周連瓊:銀行發信用卡程序有漏洞
周連瓊表示,今年已接獲數宗類似的投訴,不過基於受害人直接與銀行接洽因此事情並未鬧大。
“從這件事情來看,銀行在整個發出信用卡的程序都出現了相當多的漏洞因此難免令人懷疑是有內鬼。”
他指出,政府在實施50令吉信用卡服務稅的目的就是要降低人民過度使用信用卡,如今信用卡竟能如此輕易發出,這豈不是自相矛盾了。
他也勸請民眾們提高警惕,勿隨意的在電話裡向人透露本身的資料,以免問題一而再的發生。
星洲日報/大都會‧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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