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業者聲稱,語文出版局除了規定國文商業說明字體必須比其他語文稍大外,其他語文只能排在國文的下方。(圖:光明日報)
雪隆廣告公會主席吳令安,今日(週二,4月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他在3月初到市政局申請商業執照時,接獲官員通知,如今在申請廣告招牌之前,必須先通過國家語文出版局的審查批核才能取得執照。
他說,以往申請商業執照只需到市政局就可獲得直接處理,但現在卻要先獲得另一單位批准,使整個申請程序變得復雜,這不但浪費同業的時間,也增加了他們的負擔。
申請程序復雜
“市政局方面的理由是,因為國家語文出版局的審查較為專業,因此將來申請的審查工作都交由有關單位處理。
難道廣告牌上僅區區幾個國文說明,市政局的馬來官員都無法理解嗎?”
他說,政府將個別部門區分後,簡單的申請程序變得要找不同單位處理,在收集齊了所有的申請文件後才能申請商業執照,全程需費時約3至5個月。
“雪隆區的商店租金不便宜,若有關當局行政還是拖泥帶水,不單造成商家的負擔,也將影響國家經濟發展。”
吳令安表示,在語文出版局插手審查下,有關單位又有不一樣的指示和規格,令廣告牌的設計與創意概念深受限制,難以適從。
他舉例,一些大型超級市場需要用到較長的招牌,因此他們會將國文商業說明和招牌名稱放在同一排,惟此規格並不獲語言出版局批准。
“以往只要國文字體稍微大過其他語文,無論字眼或編排,都可獲通過。但如今有關當局卻表示,國文的商業說明,不能與中文名稱並列排放,言下之意,即是指兩語之間並不能相提並論。”
他表示,他們是完全遵照廣告條例的指示辦事,並沒違反廣告條例,也沒不尊重國文的意思。因此,他表示不希望將此事政治化。
雪隆公會廣告副秘書劉珅彰(左起)、周連瓊、吳令安、葉天海、理事葉振豪、邢福錦,盼有關當局能讓廣告招牌設計在遵守廣告條例的情況下,有更多的發揮空間。(圖:光明日報)
設一站式服務簡化手續
聯邦直轄區馬青州團團長周連瓊表示,他在上週五(2日)會見吉隆坡市政局總監拿督沙列商討有關問題時,對方聲稱將在時間上加以改進,並設立“一站式”服務,以簡化申請手續。
他說,當他向沙列反映有關問題時,考慮到申請者的困境以及便利,他答應將會儘快改善行政制度。
“對方也提及將會考慮,將語文出版局的審查工作,通過網上電郵方式進行,或調派幾個審查官員到市政局駐守,讓申請者可享有“一站式”的快速服務。”
至於有關廣告設計問題,他將轉告馬華領袖,並交由國會議員處理,以便將有關問題帶上國會。
此外,雪隆廣告公會副主席葉天海呼吁廣告商加入廣告公會,而他們將在9日(週五)晚上8時,舉行一場改選,歡迎各商家及廣告商出席。地點在廣告公會臨時會所55,Metro Perdana,Barat 12,Taman Usahawan。詳情請聯絡葉天海019-334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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