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September 2009

公民权申请经历解说1

马青总团目前正如火如荼地收集来自全国各地的公民权申请资料。

我助理董董的伯父也是个红登记的持有人,在二十多年前已提出了数次申请,但是所有申请皆受驳回。

她本人多年来也有写信前往查询,但苦无回音。

就在前天,我的助理因为苦等了许久都没有回音,就拿着查问信件与文件等亲身前往布城国家登记局总部(JPN)询问究竟。

进了里头,指示牌显示申请公民权的柜台请往Aras 1。到了上面,原来里面又分了查询状态、递交文件等四个类别。公众可以在接待柜台领取所属类别的号码,然后坐着等候。

在经过查勘后,她告诉我说,目前国家登记局的办公效率和系统,已经比从前的省略和快捷许多。

在官员看过她递上的文件后,表示当时还是‘手动式’的申请方式,而目前电脑里头的数据也只能追索到2000年。因此,‘手动式’的文件必须要翻查厚厚的旧纪录方能得知状况。

官员很礼貌的请她等一等,把文件夹上排队号码编号后交给里头的官员翻查,而她先处理别的事情。

不过一会儿,官员就传召董董,向她问明申请人在申请遭到驳回后,是否还有提出申请。

她表示手头上得到政府发出驳回信的申请是在1984年,至今已25年; 而申请者也曾于1993年再度申请,但是没有取得政府发出的驳回信。

官员解释说,当公民权申请遭到驳回的时候,部门不会给与任何求情或上诉的机会,因此申请者需要重新申请。

过后有关官员也当场以其伯父身份证查证,发现电脑里头没有他的申请资料。转而向她讲解,在‘手动式’(无电脑化)处理的年代申请却没有回音者,电脑里头找不到他们的资料,除非他们是在2000年过后提出申请的。

因此,在1993年的申请很有可能已遭到驳回,由于因技术上的问题导致信件寄失等可能,资料也已无从着手寻找。官员表示,最好的方法是重新作出申请。

由于马青总团正在处理公民权的课题,董董向我询问意见;在细谈过后,我们建议:

公民权申请遭到驳回的时候,由于部门不会给与任何求情或上诉的机会,申请者需要重新递交申请。

而在还是‘手动式’(无电脑化)处理的年代申请却没有回音者,也鼓励他们重新递交申请。

公众在递交新的申请后,官员会替公众开一个档案,申请人才可以依据档案编号(No.Rujukan)作出跟进,也可以联络马青总团以作出跟进。

这样,马青与各造才能更有效率的处理公民权的课题。

我认为这是一个很有‘营养’的旅程,最起码了解了一些关于公民权里头‘模糊不清’的疑问。

我决定将在不久的日子,前往拜会国家登记局官员,以对公民权申请事宜进行更加深入地了解。唯有这样,才能更有效的替申请者处理公民权的相关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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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注意事项

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

自从报章在26.8.09刊登有关“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在短短几天内我的手机电话便接获千多通来电,让我应接不暇。在此向未克及时接听来电者说声抱歉.


“我在首两天之便接获六百多通有关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及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询问电话,让我自觉应接不暇”。所以把电话来电转于马华总部。

由于拨入的电话众多,很多时候导致通话在半途中断,或是无法接通。不少人抱怨说我的电话无法接通,也有人在通话中多次中断,让我感到很抱歉。

由于询问公民权申请课题人士众多,在此促请全国欲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的红登记持有人及 永久居留证PERMIT MASUK。联络马青总团进行询问和递交文件。

对于曾经提出申请者,必须提供参考编号 NO RUJUKAN以供查证。然而,还没有正式提出申请的人士,他们必须依程序提出申请。马青总团在收集有关申请资料後将提有关申请资料于内政部跟进及查证。

马青总团这次的专注点将放在纠缠已久的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和大马公民外籍配偶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

在此促请公众下载马青总团公民权申请表格,填妥后与相关文件一并寄至马青总团通讯处。

地址:
PEMUDA MCA KEBANGSAAN 7th Floor Wisma MCA,163 Jalan Ampang,50450 Kuala Lumpur,Malaysia.

公众人士若有疑问,联络电话
03-21618044( 转接马青总团 ) 传真03-21626764

红登记持有者的申请程序
红登记持有者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需在当地国家登记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JPN)

依马来西亚宪法申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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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分类
PERKARA 14 (1)(a) 凡在31/8/57196210月前马来半岛出生者
PERKARA 14 (1)(b) 凡在马来西亚日后出生的孩子
PERKARA 15 (1) 196210月之后与大马丈夫结婚之外国太太
PERKARA 15 (2) 大马公民21岁以下之孩子(外国出生)
PER KARA15 (A) 特别情况(领养孩子)
PERKARA 16 18岁以上在马来亚联邦出生或独立前居住马来亚 超过7.
PERKARA 16 (A) 18岁以上在沙巴及砂劳越出生或马来西亚日前居住 超过7.
PERKARA 19 在独立日后移居的外国人.

* 独立日为 31.08.1957 * 马来西亚日为16.09.1963

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程序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需在当地移民厅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申请 PERMIT MASUK.

然而中国,越南及朝鲜籍太太必须到移民厅总部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 PUTRAJAYA申请PERMIT MASUK

周连琼

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团团长lkchiew@streamyx.com

壮大警力运动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