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February 2010

被迫持永久居留身份证 马来西亚侨团助华人入籍

据报道,马来西亚目前仍有37万长期居民没有入籍,估计华裔超过10万人。他们有些已在马来西亚居住逾半个世纪,有些甚至在该国土生土长,他们没有投票权,更不能享受购房和医疗福利。

记者从马来西亚内政部官员处得知,当局正加快处理他们的公民权申请。记者22日采访到华文媒体、华侨领袖和马来西亚执政联盟马华公会相关负责人,了解这10华人难入马籍的来龙去脉。

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领事参赞苏强说,如果这些人当中有中国国籍,同时没有申请马来西亚国籍,中国仍承认其国籍。

-部分华人在独立时放弃入籍

据报道,根据马来西亚内政部副部长阿布瑟曼去年底在国会公布的资料,目前该国仍有37.5万人未获得公民地位,其中逾6万人在该国出生。当局并没有透露这些人是什么种族。

执政联盟成员马华公会青年团公民权总协调周连琼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估计有超过10万名华人仍未获得公民权。华人的公民权问题基本上是历史问题。他们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957年马来西亚独立时,一些华人仍然把中国视为祖国,拒绝放弃中国国籍,因而失去了成为马来西亚公民的时机;还有一些人在1965年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时没有及时选择新加坡或马国国籍;也有一些人因印度尼西亚排华而逃难到马来西亚。

当地华文媒体《星洲日报》总编辑萧依钊告诉记者,没有入籍的华人年岁都很大,大部分人仍有着落叶归根的传统思想,希望年轻时在南洋打拼,等老了回到祖国,这些人不想加入马籍。不过也有一部分人改变了初衷,他们认为,自己为马来西亚贡献了大半辈子,政府至少应该承认他们的身份。

周连琼说,拥有马来西亚国籍有一些福利,比如买房子可以得到优惠,到公立医院可以获得医药费减免,而外国人则不享受这些福利。

-被迫持有永久居留身份证

周连琼介绍,没有加入马籍的华人可以长期居住在马来西亚,政府发给他们永久居留身份证。

据介绍,永久居留证又被当地称为“红登记”,凭借红登记可以申请马来西亚护照,护照期限有1年、3年、5年不等,凭护照可出国。但周连琼表示:“‘红登记’与马来西亚护照不同,比如出国不能享受长期居留海外的待遇,往往是3个月期限,到时必须回国。”

针对10万马来西亚华人身份问题,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领事参赞苏强告诉记者,如果这些华人当中有中国国籍,同时没有申请马来西亚国籍,中国仍承认其国籍。

但他个人认为,不会有那么多华人没有身份。“我们感觉这些华人已经很少,而且大部分已经七八十岁。我在这里两年,这期间很少有人来我们这里提出身份问题。”

他表示,即使没有马来西亚国籍,他们也可凭红色的永久居留证申请到中国,使馆将发给他们旅行证。

-华人社团帮助华人加快入籍

据了解,马来西亚的移民政策禁止公民拥有双重国籍,同时对非公民的入籍申请也非常严格,因此独立五十多年来,成功申请成为该国公民的非公民人数不多。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欲成为该国公民的外国人必须在该国定居超过十年,行为良好且没有犯罪记录,对国家效忠,同时必须掌握马来语沟通基本能力。对许多上了年纪的非公民来说,他们虽然在马来西亚定居逾五十年,但马来语仍往往成为他们申请公民权的障碍。

为此,马来西亚华人社团正积极协助华人申请公民权。据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联合总会名誉会长吴德芳介绍,去年华总组织了“协助申请公民权”活动,成功收集上千份华人申请个案,并在近期内会晤内政部长希沙姆丁,要求部长尽速处理申请。

华总会长方天兴说,政府能够优先处理一些年老申请者的个案,特别是一些已申请超过10年以上的个案能够自动获得公民权,或得以简化申请程序,使申请尽早获得批准。“我感谢希沙姆丁积极看待此事,我们将在近期内会见他,以便能够直接解决有关问题。”

据介绍,在上千份申请个案中,最年迈的申请者是于1922年出生的88岁老人陈凯家(译音),他的问题主要是无法通过国民登记局的面试。

萧依钊介绍,就在上周,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联合总会还来到报社商讨促进加快华人入籍的事情,该会于各地的分支机构也在积极促进此事。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则吁请马来西亚内政部放宽及简化申请公民权的条例和手续,不应以繁文缛节故意刁难申请者。森华堂认为内政部官员理应尽快秉公处理申请,不应故意拖延时间,引起民怨。该会堂指出:这些申请者多已年迈,有申请多年未获批准,有土生土长理应获得公民权,却因上一代处理手续有误,种种繁文缛节导致申请者感厌倦,甚至放弃申请,这对申请者有欠公平。

记者了解到,执政联盟马华公会也在积极行动。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马华国内公民权工作小组自20093月成立后,接获逾3000份投诉和要求协助,并成功协助75名华裔取得马来西亚公民权。负责人介绍,这些华裔人士多是因为年幼时,父母不慎遗失了他们的出生证明,或者在年满12岁申请身份证时,基于语言障碍,导致出现无法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的问题。(杨晓)

文章来源: 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 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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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注意事项

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

自从报章在26.8.09刊登有关“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在短短几天内我的手机电话便接获千多通来电,让我应接不暇。在此向未克及时接听来电者说声抱歉.


“我在首两天之便接获六百多通有关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及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询问电话,让我自觉应接不暇”。所以把电话来电转于马华总部。

由于拨入的电话众多,很多时候导致通话在半途中断,或是无法接通。不少人抱怨说我的电话无法接通,也有人在通话中多次中断,让我感到很抱歉。

由于询问公民权申请课题人士众多,在此促请全国欲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的红登记持有人及 永久居留证PERMIT MASUK。联络马青总团进行询问和递交文件。

对于曾经提出申请者,必须提供参考编号 NO RUJUKAN以供查证。然而,还没有正式提出申请的人士,他们必须依程序提出申请。马青总团在收集有关申请资料後将提有关申请资料于内政部跟进及查证。

马青总团这次的专注点将放在纠缠已久的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和大马公民外籍配偶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

在此促请公众下载马青总团公民权申请表格,填妥后与相关文件一并寄至马青总团通讯处。

地址:
PEMUDA MCA KEBANGSAAN 7th Floor Wisma MCA,163 Jalan Ampang,50450 Kuala Lumpur,Malaysia.

公众人士若有疑问,联络电话
03-21618044( 转接马青总团 ) 传真03-21626764

红登记持有者的申请程序
红登记持有者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需在当地国家登记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JPN)

依马来西亚宪法申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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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分类
PERKARA 14 (1)(a) 凡在31/8/57196210月前马来半岛出生者
PERKARA 14 (1)(b) 凡在马来西亚日后出生的孩子
PERKARA 15 (1) 196210月之后与大马丈夫结婚之外国太太
PERKARA 15 (2) 大马公民21岁以下之孩子(外国出生)
PER KARA15 (A) 特别情况(领养孩子)
PERKARA 16 18岁以上在马来亚联邦出生或独立前居住马来亚 超过7.
PERKARA 16 (A) 18岁以上在沙巴及砂劳越出生或马来西亚日前居住 超过7.
PERKARA 19 在独立日后移居的外国人.

* 独立日为 31.08.1957 * 马来西亚日为16.09.1963

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程序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需在当地移民厅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申请 PERMIT MASUK.

然而中国,越南及朝鲜籍太太必须到移民厅总部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 PUTRAJAYA申请PERMIT MASUK

周连琼

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团团长lkchiew@streamy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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