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September 2011

林冠英“若橙皮书提回教国集体辞职”论可笑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声称“若橙皮书内容有提及回教法或回教国党领导集体辞职”言论可笑。林氏于三党秘书长联合声明中避席,派遣社青团长陆兆福出席有“闪避”课题之嫌。

林冠英上述言论旨在安抚支持者,然而却毫无常理可言。

“橙皮书内是没提及,他们就不用辞职;但他并未说若回教党有意成立回教国和推行回教法其党领袖辞职或退出民联,根本在玩弄民众思绪”。

林冠英发表与回教党虽在回教国与回教法课题上持有不同立场无稽,皆因两党在理念与建党宗旨上南辕北辙,更是严重冲突。

行动党的立场是经马华严正表明若巫统有意推行回教刑事法马华毫不犹疑退出国阵后受到强大压力所迫使发表的,可是其领袖言论却令人失望。

“马华明确坚定地立场,首相严正声明国阵政府不会推行回教法;而回教党精神领袖聂阿兹对行动党反对的回应是“要走请便”,说明了回教党向来不注重与行动党之间的合作”。

林冠英在民联三党秘书长联合声明发布“封口令”中派遣社青团长陆兆福出席,有“闪避”课题之嫌。

马青州团敦促行动党别再自欺欺人,在回教党强势霸权下委曲求全,为了夺取中央政权不惜牺牲国内非回教徒权益。

只要国阵依然执政回教党在丹州或在其他州属要推行回教法的愿望纵使得到公正党支持也不会实现,皆因国阵政府将会全力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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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注意事项

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

自从报章在26.8.09刊登有关“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在短短几天内我的手机电话便接获千多通来电,让我应接不暇。在此向未克及时接听来电者说声抱歉.


“我在首两天之便接获六百多通有关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及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询问电话,让我自觉应接不暇”。所以把电话来电转于马华总部。

由于拨入的电话众多,很多时候导致通话在半途中断,或是无法接通。不少人抱怨说我的电话无法接通,也有人在通话中多次中断,让我感到很抱歉。

由于询问公民权申请课题人士众多,在此促请全国欲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的红登记持有人及 永久居留证PERMIT MASUK。联络马青总团进行询问和递交文件。

对于曾经提出申请者,必须提供参考编号 NO RUJUKAN以供查证。然而,还没有正式提出申请的人士,他们必须依程序提出申请。马青总团在收集有关申请资料後将提有关申请资料于内政部跟进及查证。

马青总团这次的专注点将放在纠缠已久的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和大马公民外籍配偶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

在此促请公众下载马青总团公民权申请表格,填妥后与相关文件一并寄至马青总团通讯处。

地址:
PEMUDA MCA KEBANGSAAN 7th Floor Wisma MCA,163 Jalan Ampang,50450 Kuala Lumpur,Malaysia.

公众人士若有疑问,联络电话
03-21618044( 转接马青总团 ) 传真03-21626764

红登记持有者的申请程序
红登记持有者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需在当地国家登记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JPN)

依马来西亚宪法申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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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分类
PERKARA 14 (1)(a) 凡在31/8/57196210月前马来半岛出生者
PERKARA 14 (1)(b) 凡在马来西亚日后出生的孩子
PERKARA 15 (1) 196210月之后与大马丈夫结婚之外国太太
PERKARA 15 (2) 大马公民21岁以下之孩子(外国出生)
PER KARA15 (A) 特别情况(领养孩子)
PERKARA 16 18岁以上在马来亚联邦出生或独立前居住马来亚 超过7.
PERKARA 16 (A) 18岁以上在沙巴及砂劳越出生或马来西亚日前居住 超过7.
PERKARA 19 在独立日后移居的外国人.

* 独立日为 31.08.1957 * 马来西亚日为16.09.1963

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程序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需在当地移民厅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申请 PERMIT MASUK.

然而中国,越南及朝鲜籍太太必须到移民厅总部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 PUTRAJAYA申请PERMIT MASUK

周连琼

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团团长lkchiew@streamy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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