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March 2009

内政部批准七万名孟加拉外劳进我国,做法令人咋舌


马青总团全国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周连琼抨击内政部在批准七万名孟加拉外劳进入我国就业的事件上,显现出政府行政机关出现僵化,不会弹性处理影响国家经济政策。

周连琼指出,由于经济面对前所未有的考验,许多厂家已经不能继续营业,从而导致许多本地工人和外劳失去生计,滞留在我国的失业的外劳日愈增加。

他认为,在这个时候引进七万名孟加拉外劳将加剧我国的经济压力和衍生更多因外劳过剩而造成的社会治安问题。
他说,失业的外劳为了糊口和生存,在许多地方进行非法摆卖的投诉日愈上升。这类非法摆卖已严重影响本地商贩的生意额,打击了国人的经济运作。

既然制造业和建筑业已经裁退了许多外劳,政府应该从更快和更有效方式来变通,例如,设立一站式的外劳分配委员会,将被裁退和失业的外劳,由一个领域转换去另外一个尚未填满和需劳动的领域去服务,不单只能够解决移民厅在遣返外劳回国方面的种种问题,也能够进一步遏止外劳滞留我国的问题。

周连琼呼请内政部在批准该七万名孟加拉前来我国之前,再作慎重的考虑和多加探讨,千万不要再引进了这些外劳之后,因为没有妥善的安排,再度增加了外劳的失业和滞留我国的人数。

届时再由移民厅去遣返这些外劳回国或在拘留所扣押他们提供膳食都会为我国带来无谓的经济损失。

他认为内政部在这个时候作出如此动作让人摸不着头脑,其属下移民厅每天捕捉失业滞留我国的外劳,一边厢捉人交给仲介公司遣送回国,一边厢却又大量引进外劳,让人觉得内政部的营运并没有妥善的安排。

他抨击内政部的做法,令人惊讶和咋舌,在如此经济非常时期引进数量庞大的外劳,是难于令人信服的。

在过去多年来,我在处理公共服务和投诉的时候,已经发现外劳滞留我国所引发的社会和治安问题日愈增加,日趋严重,使我们不能够掉以轻心的问题!

周连琼披露,马青全国公共服务及投诉局将会在近日提呈备忘录给内政部长赛哈密和移民厅总监,就有关外劳所引发的事件提出马青的观点,建议和立场。

5 comments:

路見要鳴 said...

坊间传闻,
引入一个外劳,
内政部中间人过水一个人二千元,
七万名x二千元=1亿四千万元.
在利益关系之下,
引进七万名孟加拉外劳,
将加剧我国的经济压力,
和衍生更多因外劳过剩而造成的社会治安问题,
对利益集团来说,
那关他们屁事?

Anonymous said...

无能的政府,竟然在这个非常时机批准引进了7万名外劳过来这里,自己的国民找工作都很难了。
这次不知道又拿了别人的多少好处才这么大方的大量欢迎外劳进来。。。

Anonymous said...

孟加拉人做的工作,本地人不懂要不要做。

Anonymous said...

孟加拉这些算少了,印尼人还多。

你看许多劫案都是印尼人干的,妈的政府还不是照样引进。。。。

Anonymous said...

政府做的全部都是对的 你再说可能有机会试一试“C4”或者“ISA”呢。
不然就在法庭见咯。

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注意事项

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

自从报章在26.8.09刊登有关“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在短短几天内我的手机电话便接获千多通来电,让我应接不暇。在此向未克及时接听来电者说声抱歉.


“我在首两天之便接获六百多通有关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及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询问电话,让我自觉应接不暇”。所以把电话来电转于马华总部。

由于拨入的电话众多,很多时候导致通话在半途中断,或是无法接通。不少人抱怨说我的电话无法接通,也有人在通话中多次中断,让我感到很抱歉。

由于询问公民权申请课题人士众多,在此促请全国欲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的红登记持有人及 永久居留证PERMIT MASUK。联络马青总团进行询问和递交文件。

对于曾经提出申请者,必须提供参考编号 NO RUJUKAN以供查证。然而,还没有正式提出申请的人士,他们必须依程序提出申请。马青总团在收集有关申请资料後将提有关申请资料于内政部跟进及查证。

马青总团这次的专注点将放在纠缠已久的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和大马公民外籍配偶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

在此促请公众下载马青总团公民权申请表格,填妥后与相关文件一并寄至马青总团通讯处。

地址:
PEMUDA MCA KEBANGSAAN 7th Floor Wisma MCA,163 Jalan Ampang,50450 Kuala Lumpur,Malaysia.

公众人士若有疑问,联络电话
03-21618044( 转接马青总团 ) 传真03-21626764

红登记持有者的申请程序
红登记持有者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需在当地国家登记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JPN)

依马来西亚宪法申请如下:
-
公民权分类
PERKARA 14 (1)(a) 凡在31/8/57196210月前马来半岛出生者
PERKARA 14 (1)(b) 凡在马来西亚日后出生的孩子
PERKARA 15 (1) 196210月之后与大马丈夫结婚之外国太太
PERKARA 15 (2) 大马公民21岁以下之孩子(外国出生)
PER KARA15 (A) 特别情况(领养孩子)
PERKARA 16 18岁以上在马来亚联邦出生或独立前居住马来亚 超过7.
PERKARA 16 (A) 18岁以上在沙巴及砂劳越出生或马来西亚日前居住 超过7.
PERKARA 19 在独立日后移居的外国人.

* 独立日为 31.08.1957 * 马来西亚日为16.09.1963

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程序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需在当地移民厅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申请 PERMIT MASUK.

然而中国,越南及朝鲜籍太太必须到移民厅总部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 PUTRAJAYA申请PERMIT MASUK

周连琼

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团团长lkchiew@streamy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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