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December 2007

建在政府地段 650庙宇必须搬迁

(吉隆坡23日讯)吉隆坡未来将有650间庙宇受到城市发展洪流影响,涉及的华人和印度庙宇各参半。


650间庙宇为吉隆坡市政厅的保守估计数据,这些庙宇其中大部分坐落在甲洞区,目前迫在眉睫受搬迁影响的8间庙宇,其中5间为印度庙宇,3间坐落子蕉赖区的华人神庙。


马华联邦直辖区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周连琼说,受发展影响的庙宇都是兴建在政府地段。


速呈报资料

他呼吁庙宇代表,如果知道庙宇未来可能受搬迁影响,尽快将资料包括庙宇注册及理事会名单提呈给庙宇搬迁协调委员会,以协助搬迁事宜。


他星期三在马华联邦直辖区联委会会所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这么指出。


周连琼说,这个以吉隆坡市政厅副总监莫哈末阿敏诺丁为首,联邦直辖区联委会及马来西亚道教总会所成立的庙宇搬迁委员会,主要是协助兴建在政府地段上的庙宇,在面对发展洪流影响下,给予适当的协助。


周连琼透露,3间在蕉赖区的神庙,其中两间在蕉赖3条半石,一间在新街场,主要是受兴建人民组屋及木屋拆除影响。


根据市政厅所给予的数据,目前已鉴定受发展工程影响的庙宇有650间,其中神庙占大部分,市政厅将在近期向其中的62间印度庙宇及45间神庙采取行动。


我们希望庙宇代表能主动联络我们,在多方面的配合下,寻求解决方案。


他补充,委员会主要是在庙字面对拆毁厄运时,得到协助,避免大维斯路印度庙事件重蹈覆辙。


甲洞 10
岩都 7
敦拉萨区 6
蕉赖 5
士爹旺莎 4
士布爹 4
泗岩沫 4
蒂蒂旺莎 2
旺莎玛珠 2
武吉免登 1

让路防洪蓄水池及大道计划

联邦直辖区政务次长姚长禄机要秘书林春洪透露,拆除这些庙宇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政府将在这些地段兴建防洪蓄水池、兴建大使——淡江高速大道及配合2007年零度木屋计划。


如果兴建在政府地段而尚未接获通知函的庙宇,请尽快将资料提呈给我们,通过委员商讨,有了结论后,当局才会发出搬迁信,不要等到收到函件后才寻求协助。


他说,任何受影响的庙宇可: 联络03-928551680


神庙应建在华人区陈国伟允协助诉求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陈国伟说,如果其选区内有庙宇因为建在政府地段而面对拆除厄运,他一定会向当局提出诉求,协助选民。


如果发展地段有空间,我会向当局诉求建在发展地段旁,此举对他们影响不大,反正神庙应建在华人多的社区,占地究竟也不会太大。


他说,政府应以行动表现出我国尊重各宗教的发展,庙宇如果因为发展而必须拆除,当局不应没有给予安顿或重建的协助。


兴都教徒愤怒控诉

这是老掉牙的问题,在近三十年来,被拆毁的庙宇很多,而凡有印裔或华裔族群的地方一定会有兴都庙或神庙,但是近几年来是拆多建少,特别是拆除印度庙,已在印裔社会引起轩然大波。


在这之前,市政厅在今年225日拆毁武吉免登区戴维斯路印度庙,过程中有16座神像被毁,引起兴都教徒愤怒控诉。


陈国伟说,他坚持各宗教都应得到平均发展的机会,在兴建其他宗教膜拜场所的当儿,庙宇如果被拆除,也必须有安顿方案,以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陈和章盼发展商 保留田地段建庙宇

马来西亚道教总会秘书长陈和章说,搬迁庙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寻找适合地段外,还要进行请神仪式。


联邦直辖区已经没有足够的土地作为庙宇发展用途,因此希望发展商能在进行屋业发展时,根据房屋与地方政府部的条例,如果有超过2600名非回教徒的住宅区,保留一英亩的庙宇土地用途。


如果发展商能根据明文规定的话,未来就不会出现非法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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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注意事项

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

自从报章在26.8.09刊登有关“红登记持有者欲申请蓝登记”在短短几天内我的手机电话便接获千多通来电,让我应接不暇。在此向未克及时接听来电者说声抱歉.


“我在首两天之便接获六百多通有关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及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询问电话,让我自觉应接不暇”。所以把电话来电转于马华总部。

由于拨入的电话众多,很多时候导致通话在半途中断,或是无法接通。不少人抱怨说我的电话无法接通,也有人在通话中多次中断,让我感到很抱歉。

由于询问公民权申请课题人士众多,在此促请全国欲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的红登记持有人及 永久居留证PERMIT MASUK。联络马青总团进行询问和递交文件。

对于曾经提出申请者,必须提供参考编号 NO RUJUKAN以供查证。然而,还没有正式提出申请的人士,他们必须依程序提出申请。马青总团在收集有关申请资料後将提有关申请资料于内政部跟进及查证。

马青总团这次的专注点将放在纠缠已久的红登记持有人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和大马公民外籍配偶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

在此促请公众下载马青总团公民权申请表格,填妥后与相关文件一并寄至马青总团通讯处。

地址:
PEMUDA MCA KEBANGSAAN 7th Floor Wisma MCA,163 Jalan Ampang,50450 Kuala Lumpur,Malaysia.

公众人士若有疑问,联络电话
03-21618044( 转接马青总团 ) 传真03-21626764

红登记持有者的申请程序
红登记持有者申请公民权WARGANEGARA需在当地国家登记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JPN)

依马来西亚宪法申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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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分类
PERKARA 14 (1)(a) 凡在31/8/57196210月前马来半岛出生者
PERKARA 14 (1)(b) 凡在马来西亚日后出生的孩子
PERKARA 15 (1) 196210月之后与大马丈夫结婚之外国太太
PERKARA 15 (2) 大马公民21岁以下之孩子(外国出生)
PER KARA15 (A) 特别情况(领养孩子)
PERKARA 16 18岁以上在马来亚联邦出生或独立前居住马来亚 超过7.
PERKARA 16 (A) 18岁以上在沙巴及砂劳越出生或马来西亚日前居住 超过7.
PERKARA 19 在独立日后移居的外国人.

* 独立日为 31.08.1957 * 马来西亚日为16.09.1963

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程序大马公民外籍配偶的申请永久居留证PENDUDUK TETAP需在当地移民厅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申请 PERMIT MASUK.

然而中国,越南及朝鲜籍太太必须到移民厅总部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JIM ) PUTRAJAYA申请PERMIT MASUK

周连琼

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团团长lkchiew@streamy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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